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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期教学检查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年04月10日 12:26     编辑:  核稿: 

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一项常规工作,是保证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。它主要以规范教学管理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基本建设为核心,围绕制度建设与落实教研室建设、青年教师培养提高等具体环节进行检查。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院“学期教学检查制度”。

一、组成人员

组长:教学院长

副组长: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组长

成员:教学质量管理小组成员

二、主要检查内容

(一)期初教学检查

检查时间:第1~2教学周

检查内容:

1.上学期试卷及支撑材料

2.教研室工作情况

3.听课评课情况

4.实验教学准备情况

5.课堂教学情况

(二)期中教学检查

检查时间:第10~11教学周

检查内容:

师生教学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和落实情况。

前期教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。

(三)期末教学检查

检查时间:第17~18教学周

检查内容:

1.集中阅卷及试卷评分、复核工作。

2.期末考试监考安排与落实情况以及学生考风考纪情况。

三、每次检查要有计划安排与总结,并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

1.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,并应及时进行反馈,反馈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也必须记录在案,检查小组定期查阅。对未及时整改的教师,检查小组要提出警告并责令整改。

2.检查小组在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,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的形式存档,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。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学院当前教学运行状态进行总结,对出现的重大问题,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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