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,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评议,推荐下列同志(以姓氏笔画为序)申报有关任职资格:
1.申请讲师认定:刘璇
2.申请助理实验师认定:陈媛媛
以上同志的推荐结果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-12月6日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12月6日前向学院反映。联系电话:0551-63674145。
特此公示。
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
2022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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